2006年8月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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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行窃毒死看门狗毁财物涉罪被逮捕
王纯 周卫东

  本报讯  尽管偷东西没有得手,但因为用老鼠药毒死了3条看门狗,易某、龙某、何某3人日前被温州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
  6月26日,易某、龙某、何某和另一人(在逃)预谋到藤桥镇渡头村某阀门厂行窃,商量先把看门狗毒死。当晚,4人将掺有老鼠药的牛肉从该厂大门下塞进去后离开。次日凌晨,住在厂里的业主周某被一阵猛烈撞击铁拉门的声音惊醒,起来一看,发现3条看门狗正在抽搐,没过多久就死了。事情引起周某警觉。当晚,易某4人潜至该厂附近时,被周某等人抓获其中3人。
  刑法规定,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易某等人虽然盗窃未遂,但为了盗窃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(被毒死的3条狗属周某的私人财物),且3条狗(德国牧羊犬)共价值5700元,据此,易某等人应负刑事责任。(王纯 周卫东)